中共寧夏區委黨校(寧夏行政學院)位于美麗的賀蘭山下,校園占地面積100.2畝,建筑總面積7.9萬平方米,為自治區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實行校務委員會負責制,校(院)長由自治區黨委領導兼任。
目前,校(院)內設機構22個、下屬事業單位1個(正處級),現有教職工247人。其中,正高級職稱27人、副高級職稱41人,在職在讀博士32人,享受自治區政府特殊津貼3人、獲得自治區"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各類人才稱號31人。
近年來,校(院)始終堅持黨校、行政學院姓黨根本原則,聚焦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這個主業主課,不斷深化"用學術講政治"的教學改革,深入推進"全國有特色、西部創一流、西北走在前"的"一流校(院)"建設。平均每年舉辦各類培訓班100余期,培訓學員10000余人,較好地發揮了黨員領導干部教育培訓主渠道、主陣地作用。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人才強校戰略實施,推動黨校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優厚待遇實施辦法》(寧組發[2018]5號)和《關于實施人才強區工程助推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寧黨辦[2018]1號)相關規定,結合校(院)人才隊伍實際及學科建設需要,面向全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及學位。
3、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能勝任黨校教學科研工作。
4、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二、招聘崗位、職數及專業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所需專業 |
學位 |
年齡 |
與崗位相關的其他要求 |
哲學教研部 |
1 |
馬克思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發展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等 |
碩士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同類科不招聘第二學位(專業)、輔修學位(專業),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優先。 |
黨史黨建教研部 |
1 |
中共黨史 |
碩士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哲學教研部 |
1 |
馬克思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發展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倫理學、美學等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
經濟學教研部 |
1 |
理論經濟學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
政治學教研部 |
1 |
政治學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
黨史黨建教研部 |
1 |
中共黨史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
社會與文化教研部 |
1 |
社會學、歷史學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
公共管理教研部 |
1 |
行政管理、社會保障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
法學教研部 |
1 |
法學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12月1日在本網站上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日8:00至2021年3月26日18:00(以電子郵件標注日期為準)。
1、報名方式。應聘者填寫《中共寧夏區委黨校(寧夏行政學院)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相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應聘材料發送至郵箱(nxdxrsc@163.com)。郵件標題注明:崗位名稱+本人姓名+畢業高校+高校人才網)。
2、資格初審及確認。按照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資初審,并將通過電話方式確認初審通過人員。未通過人員將通過郵件或短信方式通知。
(三)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
2、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的,須出具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博士畢業生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3、在職人員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應聘的介紹信;
4、科研成果的原件、復印件。
在資格復審結束時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聘人員對個人簡歷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形式
1、考試采取面試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思維能力、課堂控制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基本素質。
2、面試提前一周,通過在寧夏黨校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并采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形式等,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3、面試滿分為100分,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體檢
1、體檢由寧夏黨校負責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學校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6、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六)考察
1、對列入考察對象的人員,由寧夏黨校負責實施。具體考察方式和內容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核。
3、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可取消招聘資格。
4、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應聘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1、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校(院)委會議審定并在寧夏黨校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2、由我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編制、檔案移交、工資、戶籍遷移等相關手續。
3、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8年)并納入全額預算事業編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相關待遇
1、享受國家和寧夏回族自治區規定的工資福利、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相關待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寧夏黨校有關文件執行。按月給予全日制博士4000元補貼,連續補貼5年。
2、自治區給予安家費20萬元,分3年打入人才個人賬戶;科研和項目啟動資金8—30萬元,具體資助額度須經專家評審項目情況核定后,劃撥至用人單位賬戶,由相關人才專用,按照科研和項目實施進度分階段支出。校(院)一次性提供安家費8萬元,科研啟動資金2萬元;配置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各一臺。
3、對畢業于重點高校、重點學科(包括“雙一流大學”、原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其他高校中教育部評估排名前10位學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錄用一年內可評聘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4、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免試進入優質公辦學校就讀;申請轉入寧夏普通高中就讀的,安排在其父母服務(居住)地的市、縣(區)內示范性高中就讀。配偶來寧工作的,原則上參照原工作單位性質、身份及專業專長予以安置。對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自愿參加寧夏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聘)的,非寧夏戶籍人員可按寧夏戶籍人員條件報考。
5、對引進人才按照每人1200元標準,每年安排一次健康體檢。
6、對引進高層次人才提供周轉住房。對未享受周轉房的,每月發放2000元租房補貼,發放時間最長不超過5年;對未享受住房(擁有產權)的、在我校(院)工作滿5年、經考核合格并繼續留在校(院)工作的,給予30萬元購房補貼。
聯系電話:0951-6660160,18995115879(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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